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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偃外来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领导接待日制度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关于在全市实行外来投资企业和规模以上业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转载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3-4    

各乡镇党委、政府,市直各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,优化我市投资环境,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在全市实行外来投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领导接待日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接待对象
全市所有外来投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。
二、接待时间和地点
每月8日(如遇节假日和周六、周日,顺延至下一工作日),在市委安排接待。
三、接待领导
市委书记、市长等相关市领导
四、受理内容
1
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;
2
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;
3
、对职能部门服务质量的投诉;
4
、对市委、市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五、工作程序
领导听取企业反映反映情况归纳整理领导批示督促查办到企业回访
六、有关要求
1
、市四大班子领导要落实好分包联系重点企业制度,经常深入企业了解情况,听取意见,解决问题。每季度市四大班子领导要向市委写出分包联系企业情况专题报告。
2
、要坚持定期集中接待与日常接待相结合,开通书记、市长服务热线,受理接待日以外企业的各种情况反映;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要开通企业投诉热线,及时受理和查处职能部门的四乱行为。
3
、各乡镇和市直职能部门要换位思考,上门服务,主动到企业征询意见,拿出亲商安商的具体措施,上报市委办、市政府办。
4
、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要搞好接待日活动的组织协调,加大督办落实力度,确保接待日活动取得应有成效。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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